业内新闻 > 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宣判:奇虎构成不正当竞争

4月25日消息,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今日宣判,广东高院张学军审判长宣布,被告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,但原告腾讯公司要求赔偿的1.25亿人民币经济损失缺乏足够依据。

具体判决如下:
1 奇虎公司被要求赔偿500万元;
2 奇虎公司要连续15日在其网站首页上和其它媒体的显著位置上刊登赔礼道歉;
3 驳回腾讯公司其它诉讼请求;
4 666,800元的诉讼费用由腾讯公司负担166,800元,奇虎公司承担50万元。

奇虎公司律师当庭表示将上诉。

 

信息来源:http://www.cnbeta.com/articles/235081.htm